Thursday, February 23, 2006

說服力

我想
有些人說話就是比較有說服力
讓別人交出他們的"相信"
 
這跟事實的可信度無關
純粹就是一種個人能力
有關口才或自信或根本只是敢不敢這麼說的問題
 
於是有了另一種人
是屬於比較容易被說服的族群
可以隨之起舞的類型
 
久而久之
說服人的那邊愈來愈認為自己說的是對的
被說服的那邊則愈來愈相信自己所聽到的
 
本來
人與人之間互相信任是一件好事
現在信任的過程卻顯得荒謬了起來
 
比較像是精神上的拉鋸戰
看誰的意志力比較堅定
先示弱的那一方只好被說服
 
因為被相信了
漸漸打從心裡認為這一切都是對的
這是慣於說服人的那邊
 
因為被說服了
必須催眠自己所相信的都是真的
否則一切都會變得愚蠢
 
就像克里佛說的
信念的真假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有沒有正當的理由相信面前的證據
 
我已經厭倦於說服
也懶得被說服
相信∕不相信 其實只是一種選擇
 
人還是沒那麼理性
通常"選擇"的力量
會遠大於所謂的"正當理由的證據"
 
這也就是為什麼愈來愈多人失去了所謂的信念
 
不要把你建構自己的世界的權力
交付到別人手上
這種選擇通常是危險的
 
當信念不是自發而是被別人所賦予的時候
一旦這個別人有所動搖
整個由信念所建構起來的世界 也會瞬間崩解
 
激進派的愛國主義分子
狂熱的宗教領袖追隨者
戀愛中的女人
 
引之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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