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4, 2007

如何得到一張英文版的出生證明

聽說台北市好像可以直接申請到英文版!?

窮鄉僻壤的鄉下人

就認命一點自己多跑一下了...

 

1. 先到你出生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不是現籍)

  申請中文版的出生證明至少一張

 

2. 自行將中文版的出生證明書翻譯成英文

  記得正反面所有欄位連同蓋章的部分都要翻到

 

3. 將譯本(不要用手寫)列印六份出來

 

4. 帶著出生證明書的中文正本和複印本六份

  和六份列印好的英文譯本

  還有身份證和印章

  到各地法院的公證處(事先電話確認該單位有受理)

 

5. 將以上文件交給承辦員初步審查

  然後至繳費處(我去的公證處繳費單位設在法院的聯合服務中心)

  交出新台幣750元整的公證費

  順便再花2元買一份"認證請求書"

 

6. 回到公證處將繳費收據交給承辦員

  並依指示填寫認證請求書

 

7. 等待公證人檢核文件

  確認無誤後會要求翻譯人簽名

  然後蓋公證人章和鋼印

 

注意事項:

 

1. 出生證明書的公證

  公證一次的費用就是750元

  最多可以帶走五份

  但法院要自己留存一份

  所以建議自備六份中英文複本

  當然也可以在公證處影印

  只是印一面A4要2塊

 

2. 上述程序是出生證明書由本人英譯的情況

  如果是送外面翻譯

  翻譯人必須在場(也要攜帶身份證印章)

  並依公證人要求在譯本上簽名

 

3. 不要自行彩印中文版的出生證明書

  會被公證人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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